他看上成洲哪儿了?
不出言刻薄时,成洲其实很有魅力。这固然是因为他的外表足够优秀,但更多的,是因为那双难掩锋利的眉眼,和其中自然流露的高傲神情。
最初,路见屿就是为这双眼对成洲一见钟情的。
那时候成洲站在酒吧舞台灯光的边缘,深棕的发色和低调的打扮在五颜六色的乐队里显得很不起眼。路见屿是陪发小借酒浇愁来的,本来只是觉得乐队的歌还不错所以往舞台上瞟了几下,并没有注意成洲,是因为他的耳钉不时反光、闪到自己,才多看了一眼。
接着,追光打在成洲身上,他眼中迸射的神采也展露无遗。
和身边充满激情几近癫狂的队友不同,他脸色冷淡,眼中却溢着兴奋不已的光,好像身体还独自待在凡世寂静的角落,灵魂却已经开始为自己的音乐颤抖沸腾。当他视线随意扫过台下的顾客时,那种近乎轻蔑的傲慢让路见屿心底过电一样,酥了一刻。
几乎是同一刻,他就为此彻底沦陷了。
酒吧老板是路见屿的朋友。路见屿当时丢下发小和喝了一半的酒,就去找人套话。
然后他就知道了这是个小有名气的乐队,知道了这个小有名气的乐队请来半个晚上价格不高但质量很好,知道了这个小有名气的乐队曾经参加过什么比赛拿过什么奖……知道了这个小有名气的乐队里,弹贝司的那个人叫做成洲。
路见屿装作和人谈天的样子、跟着酒吧老板走到后台,在见到那几个收拾乐器音响的年轻人时,状似随意地挨个打了招呼。
到成洲时,路见屿伸出手,露出自觉最真诚可感又最风流倜傥的笑,然后挑了个自然无比的开头。
“听说,刚刚倒数第三个曲子是你写的?”
那是他注意到成洲时、乐队正在表演的歌。酒吧老板说是他们的原创。
我很喜欢这首歌、它让我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情、你贝司弹得真好……
如此几句后,他说:“认识一下,可以吗?”
路见屿也算久经情场,就算再不自恋,也对自己的魅力有十足的信心。但成洲只是瞥了他一眼,跟他握了个手,一触即离。
果然和外表看上去的一样不好接近。
路见屿并不着急。他本来就喜欢闲着没事儿时在各种酒吧俱乐部消磨时间,现在更是打听着乐队的行程,只要有表演就几乎场场必到。
然后几次“巧合”下来,先曲线救国、和乐队里的另外几个成员混熟了。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