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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的政治体制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形成,灭六国完成统一后,秦始皇嬴政建立起天朝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央集权的郡县制国家,历史上称为秦朝。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的政治体制,它与之前的秦国制度有所不同,也为后世历朝沿袭,其监察制度与九卿制度甚至延续到天朝的最后一个朝代-清朝。
政权构成
·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个最高官职(即:太尉,【央掌军事最高官员】丞相,【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最高行政长官】御史大夫【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
·丞相下设尉,九卿(即:卫尉,郎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
·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有秩(啬夫)(管理大乡),啬夫(管理小乡)。
·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央官制
秦朝央官制的最大特征是皇权的至高无上。强大的君权以及对旧公族的特权的不断削弱,也是秦国最后取代在化上优越的其他各国而统一天朝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后来的汉朝官制也延续了秦朝官制这一特点。
秦王嬴政称始皇帝后,建立了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九卿等组成的央政府,辅佐皇帝管理全国军政事务。
折叠丞相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国丞相之设始于秦武王二年,是年设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邦(汉代讳为相国)。秦王政未亲政时,以吕不韦为相邦,并置丞相昌平君,期间或左右二相并置、或设独相、或称相邦。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以李斯为左丞相,冯去疾任右丞相。秦二世诛李斯、冯去疾,以赵高为丞相。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李斯
折叠御史大夫
秦创置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为左丞相。(《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左丞相。」《通典·职官典二》:「秦无司空,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与战国时列国普遍设置的负责记录与档案管理的御史不同,秦国的御史专掌纠察百官,是天朝古代专门监察官制度的发端。
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丞。其御史丞因为统领侍御史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
折叠九卿
九卿仰丞相政令,分掌国事。九卿之属有负责宗庙祭祀礼仪的如奉常,有负责国家刑法的如廷尉。九卿执掌各寺,统御诸事,由于先秦时期官职分化并不清晰,致使许多现在看来无用的官职在当时也是拥有极高的地位。
一、奉常
奉常,掌宗庙祭祀礼仪(《通典·职官七》:「奉常,周为春官宗伯,掌邦礼,秦改奉常。」),银印青绶、秩二千石(九卿皆同)。属官有负责宫廷音乐的太乐;负责太庙祭祀事务的太祝;负责皇帝饮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太宰(与周朝的太宰不同);负责管理巫医的太医;负责观察天时星象、兼皇家史官的太史;负责应皇帝诏命进行卜筮太卜。
二、郎令
郎令,掌殿议论、宾赞、受奏事、宫廷宿卫之事(《秦会要》:及主诸郎之在殿侍卫,故曰郎令)。郎令的属官有负责议论的大夫;负责宾客迎送、接受群臣奏事的谒者;供奉宫廷、等待受职的诸郎;以及期门、羽林等禁卫军。
1大夫
大夫,为专门的谏议官,无定员,有谏议大夫、太大夫、大夫、谏大夫等各类官称(《齐职仪》:秦置谏议大夫,掌议论,无常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令)
2郎
郎,为待选之官,有评议国事的议郎、有陪侍皇帝车驾的郎、侍郎等,无定员,除授常达千人之多。案《汉书·百官公卿表》,议郎,郎秩比六百石,侍郎秩比四百石,郎秩比三百石。郎分统于五官郎将、左郎将、右郎将,郎分统于车郎将、户郎将、骑郎将。郎一般取自公卿等官僚子弟,一方面作为皇帝的扈从,一方面学习政务,是秦汉之际出仕的重要途径。
3谒者
谒者,掌殿廷朝会礼仪、接受臣民章奏。置七十人,秩六百石。秦朝的谒者也常常作为朝廷的专使出外处理临时公事。
4仆射
仆射,原为战车上的射手。秦朝则侍、尚书、谒者、博士等官署皆置,为本署副长官,长官为令。《太平御览》卷二百零一:「秦汉之世,委政公卿,尚书之职,掌封奏,令赞书,仆射主开闭,令不在,则仆射奏下其事。」
三、卫尉
卫尉,掌皇宫诸门屯兵。属官一巴士司马令,凡吏民上书、四方贡献、朝廷征召等,按法律要使用公家的车马,巴士司马令即掌其事;属官二卫士令,统领诸宫门卫兵。
四、太仆
太仆,本周朝官职,秦朝沿置,掌皇家车马。赵高出任郎令之前任此职。
五、廷尉
廷尉,最高司法官。属官有廷尉丞。廷尉署有狱,称廷尉狱,大臣有罪则下廷尉狱。
六、典客
典客,掌诸侯与少数民族部族首领朝觐事务、接待诸郡县上计吏。属官有行人,备临时差遣远方。
七、宗正
宗正,又称宗令,掌皇族亲属及登记宗室谱牒。皇族宗室有罪,则绝其属籍。属官有宗正丞。
八、治粟内史
治粟内史,掌诸谷物、金玉之贮,相当于国库司库。属官有太仓令、太仓丞,掌国库粮食的贮存;有平准令、平准丞,掌京师及诸郡物价。(《通典·职官八》)
九、少府
少府,掌皇帝私产,照料皇帝日常生活起居。属官有:
·御府令、御府丞,掌皇帝服饰织造与保管;
·尚冠令、尚冠丞,掌皇帝各种礼服所需的皇冠;
·尚衣令、尚衣丞,掌服侍皇帝更衣;
·尚食令、尚食丞,掌服侍皇帝饮食;
·尚沐令、尚沐丞,掌皇帝洗浴;
·尚席令、尚席丞,掌皇帝就寝用具;
·尚书令、尚书丞、尚书仆射,掌宫书发启、呈送皇帝;
·太官令、太官丞,掌烹调皇帝饮食;主御膳食;
·宦者令,掌宫诸宦官;
·书谒者令、书谒者丞,掌内宫导引、接待、典仪等,以宦官充;
·太医令、太医丞,掌皇帝与后宫医药;
·都水长、都水丞,掌诸郡县水利事务,在各重要水系都派驻官署;
·乐府令、乐府丞,掌宫廷音乐的排练、演奏、整理,以及音乐艺人的管理;
·永巷令,掌后宫宦官、宫女的生活,以及宫人犯罪的惩处。
少府的这些属官,尚书、书谒者两个官署对后世各个朝代的政制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其馀诸「尚」后转为女官。
折叠警卫、侍从与宫官
尉
尉,掌京师治安、兼管消防,是京城的卫戍长官。尉署有丞、左右侯、千牛等官佐。属官有武库令、武库丞,掌军器制造、贮存;有静室令,皇帝出巡时负责担任清道夫。
将作少府
将作少府,掌皇宫等公共建筑事务,本署有两丞,左右侯。属官有石室令、东园主章令、主章长、左校令、右校令、前校令、后校令、校令。石室掌建筑石料、东园主章令掌木匠、主章长掌伐大木、五校掌营建。五校所属多为刑徒。
典属国
典属国,专掌召抚西南诸夷。
主爵尉
主爵尉,掌诸侯以下诸爵的封赠及宾客祭祀飨食等事务。
常侍
常侍,侍从皇帝左右,备皇帝顾问,可以经常出入皇宫禁地,汉朝为宦官职务。
给事
给事,职掌同常侍,位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