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头一掰,打开自己耳朵边上的小蜜蜂麦克风。
大周男子簪花的习俗其实挺多的,耳朵上戴点啥也不奇怪。
因此,没有人觉得张永春脸上挂了个麦克风很特殊,反而都觉得东家果然是厉害人物,连腰间的挂饰都这般好看。
他手里捏着一卷名册,目光扫过坡下那一张张被穷苦和期待刻满的脸,最后落在自己那支初经战火淬炼的护商队身上。
清朗的声音不高,却奇异地压下了所有嘈杂:
“何家庄的爷们儿!
这次出去刀头舔血,是你们豁出命护住了咱清远商号的货,护住了咱何家庄的脸面!刀箭无眼,你们没孬!”
他顿了顿,声音陡然拔高,带着金石之音。
“出发前我说过,杀敌有功者,赏豚羔!
可你们却没有一个退缩的,都是带种的汉子!
这功,豚羔配不上!
今日,我张永春做主,豚羔换羊羔!
按名册,凭本事,领赏!”
“轰——!”
人群彻底沸腾了,欢呼声浪直冲云霄。
多少年了,这苦水里泡着的庄子,头一回尝到“犒赏”的滋味,还是活蹦乱跳的羊羔!
猪吃的可比羊多多了!
这年头没有饲料,全靠草,羊就算没有精料也一样能长,可是猪要是没有好饲料是真的不上膘啊!
而且自古以来,这羊肉是贵肉,猪肉是贱肉,牛肉是全家坐牢肉。
养好了一头羊,拿去卖价格可不是一口猪能相比的。
当然,只限于大周,到了辽国要反过来。
因此,对于张永春的慷慨,全村都鼓掌叫好起来。
“何铁柱!”
张永春翻开手里的名册,第一个点名道。
何铁柱一个激灵,几乎是同手同脚地蹿上土坡。
他脸色本来就黑,此刻因为充血,变得更黑了,连耳根子都烧起来了。
张永春从旁边三斤半托着的木盘里,拿起一袋沉甸甸的粗麦,又拈起两根细细的羊皮条儿。
那还是他从榷场上学来的办法,计算羊数量的羊筹。
这大周榷场确实是有可取之处,直接发羊耽误时间,不如发羊筹让他们自己挑好。
至于这羊筹是哪来的,那你就别管了。
“杀敌一名,一斗粗麦,羊羔两头!”
粗糙的麦袋入手,沉甸甸的踏实感瞬间压住了他狂跳的心。
那两根羊皮条儿被塞进手里时,何铁柱的手指抖得厉害,簌簌地摩擦着皮条边缘。
他死死攥住,像是儿子刚出世时攥住了他的小手一样。
肩膀硬撼马刀时没抖一下的汉子,此刻嘴唇哆嗦着,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翻江倒海:
够了!
有这麦,有这羊!
他能去老丈人家,把饿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崽子和婆娘接回来了!
他猛地一躬到底,眼中红的跟看了一宿那啥片的青春期小伙一样。
“多谢东家的恩情!”
“东家的恩情,我何铁柱生生世世都还不完!”